
能力 1 – 達到道德准繩與行業標准
該能力被定義為 – 理解 coaching 道德、標准和能力並且適當地運用到 coaching 中去。
存在於相關 coaching 中的行為包括:
1.在自己的行為中理解並體現國際蔻馳聯盟的行為標准(見清單)。
2.理解並遵守所有國際教練聯盟的道德原則。
3. 明確地表達出 coaching、ICF certification咨詢、心理療法以及其它的幫助行業的區別,
4.如有必要,推薦另一名專業人員來幫助客戶,並了解何時是合適的時間和地點
相關可以利用的資源。
能力 2 – 建立 coaching 協議
這種能力被定義為——能夠理解在具體的教練互動中需要什么,並具有與潛在的和新的互動的能力
客戶達成相關 Coaching 進程以及合作關系的協議。存在於相關 coaching 中的行為:
1. 理解並和客戶有效地討論 coaching 中的准繩和具體的因素/參數(例如,後勤、費用、
行程安排,及其它國家相關工作事宜);
2. coaching 中,關於什么是合適的,什么是不合適的;應該提供什么,不應該提供什么;
客戶和教練的責任;
3. 判定教練的 coaching 方法和未來客戶的需要之間是否匹配。
能力3-與客戶建立信任和親密關系
這種能力被定義為創造一個安全、支持性的環境,為彼此帶來持續信任的能力。
任和尊重。 存在於每次 coaching 中的行為:
1. 真正關心顧客的幸福和未來:
2. 不斷發展顯示出我們自己的正直、誠實和真誠;
3. 建立明確的協議,遵守諾言;
4. 尊重顧客的觀點、學習風格和個人特點;
5.為客戶提供持續的支持,鼓勵新的行為和行動,包括那些涉及冒險和對失敗的恐懼。
6. 敏感以及新的領域 coaching 客戶要獲得客戶允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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